【林林被虐】林林父親寫求情信向林林道歉 官:如內疚更不應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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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6/28 13:45

最後更新: 2018/06/2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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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父親凌耀忠撰寫求情信向林林道歉。(陳靜儀攝)

7歲女童林林遭母親疏忽照顧致成植物人案,涉案母親王榮汶(42歲)上周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忽略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全部罪成,而女童父親凌耀忠(52歲)亦被裁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兩人還押至今早作進一步求情。男被告一方今求情時呈上自行撰寫的求情信,法官質疑男被告自認是不稱職的父親,完全沒有理會小朋友,屬於嚴重的疏忽。

法官又指林林入院當天已明顯非常虛弱及蒙受極大痛楚,但男被告當時選擇做的卻是誤導調查人員,種種行為均與其求情信中的內容剛好相反,而最終他坦承說謊只是基於愈來愈多證據出現。

辯方又談及男被告的性格,指他自小與家人關係疏離,甚至沒有向母親透露已結婚和生女一事,原因是在他與女被告之間的關係中,女被告是主導的一個,由於女被告表示不想與男被告的家人見面,所以男被告才向家人隱瞞。

法官又指陪審團早已拒絕接納男被告受精神問題影響的說法,而男被告亦不止一次說出誤導調查的說法,如果男被告真的為了自己未有妥善照顧家人而感內疚,更加不應撒謊。

法官最後表明,妨礙司法公正控罪的最高刑罰本來是判囚7年,但有關限制現已不存在,法庭可酌情處理。法官暫將案件押後至今午處理,以待決定能否於今天判刑。
 
男被告撰寫之求情信內容:

致法官閣下:
 
我錯了。
我很後悔。
我向所有人道歉,尤其是琳琳(林林),因為我沒有在較早時間發現問題及沒有勇氣和智慧即時糾正問題令致發展到今日的局面。我深感後悔。
從今以後,我會守法,如遇事會向家人求助及勇敢面對事情。
最後希望法官閣下可以從輕發落,好讓我在母親(85歲)有生之年與她重聚,以盡孝道。
 
凌耀忠
28/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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